氣候變遷、國土保育與台灣原住民族的社會文化願景

災難人類學與心靈創傷的復健:人群的連結、界限的跨越與災禍的歸因

第四場:下午 15:10 ~ 16:40
主持人:郭佩宜(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)
與談人:
日宏煜(慈濟大學人類發展學系)、容邵武(暨南國際大學人類學研究所)、陳淑惠(台灣大學心理學系)

人類學對於人生中不幸事件的研究,有很長久的歷史,二十世紀中葉衍生出「究責」(accountability) 理念研究的民族誌,對於了解不同族群的社會觀、宇宙觀,具有重要的意義。晚近人類學對於戰亂、天然災害、工業災害、政治動員、恐怖攻擊的研究,更方興未艾。從這些研究中顯示,諸如「國家」或「資本主義核心」的妖魔化,儀式或劇場的療效,各種另類醫療的理論與實踐,都成為弱勢者或受害者能動性的表現。災難人類學的研究,在九二一災後重建的過程中,曾否產生過積極的作用?在這次風災的災後重建中,能否有進一步的發揮?

轉錄:杜奕寧(臺大人類所)、簡嘉慧(臺大人類系)
補充與校訂:郭佩宜
引言人確認:日宏煜(已確認)、容邵武(已確認)、陳淑惠(尚未確認)

主持:郭佩宜(中研院民族所)

這一場次的主題是災難人類學與心靈創傷的復健。雖然人類學者擅長研究的是日常生活,但是當災難已然變成生活中無可迴避的部分,當非常、無常變成日常時,學術界的人準備好了嗎?災難人類學的研究中指出,災難不是單一事件,而是一個過程,所以我們要拉長時間脈絡來看:災難不是中性的,災難的成因有結構性因素,災難揭示了權力的醜惡面,災難的理解與處理也呈現出文化的價值觀、宇宙觀的差異。災難也可以讓我們察覺一些平時忽略的事,我們也從災難當中獲得啟示。無論是面對本次風災,還是未來可能的災難,站在尊種與在地居民主體性的角度,學界能夠做怎樣的協力?過去曾有哪些國內外的經驗可以提供借鏡?每次災難固然有其特殊性(例如九二一地震和此次風災有許多性質差異),但關於災難的思考及重建經驗並非完全沒有參考價值。 然而除了傾聽地方的聲音,如何利用學術界的能量,共同面對災難,是我們無法逃避的挑戰。

這個場次除了三位引言人,也歡迎學術界、原住民朋友、台灣各地關心這個問題的朋友一起來交換意見。

引言人:日宏煜(慈濟大學人類發展所):

1999年所發生的九二一大地震可謂台灣近年來最嚴重的一次災難,迄今歷經十年,我很想知道台灣的人類學界為此累積了什麼知識。由於我接受的人類學訓練均在美國,因此對台灣人類學界不甚了解,便先透過許多管道,包含網路、期刊論文、碩博士論文以及各大學系教授的課程,查詢相關的研究,卻發現寥寥無幾。台灣人類學界對於災難研究有很大的發展空間,更該反思我們是否該進入這塊領域,美國在Katrina颱風時,有很多人類學研究應用在救災上,即便如此,美國仍舊很難處理這個颱風所帶來的災害,因此,我們需要好的論述來發展救災策略。我會比較聚焦在兩部份:一是人類學救災研究上可以有何加強;二是心靈重建。



(1)台灣當今救災論述與實踐

以下我將所觀察到台灣不合理的救災情形提出兩點來做討論:

首先,普遍大眾認為救災等於作戰,抱怨救災不夠迅速,而我們探究原因,發現是資訊不夠迅速,造成無法掌握哪裡有災難,人員便無法快速到達。因此,我們必需檢視在此論述下的台灣救災行動,能否符合急難救援的原則?人類學能提供什麼樣的思考來檢視這樣的論述?

首先,不可否認的,救災與作戰的確有相似之處,救災行動確實也講求速度,但救災真的能跟作戰一樣嗎?一個是奪走人命、殺戮的行為,而另一項卻是冒著生命危險以拯救他人,雖然兩者在人員與物資動員上相似,但放在一起看待卻有待商榷。以八八水災為例子來看,水災發生時人類面對的是瞬間爆發的土石流與洪水,且受到天候和地形影響,難以掌握到瞬間發生了什麼事,救難人員與物資因此無法快速精準到達災區救援,不像戰爭可以使用先進的軍事科技偵察敵情,做為我軍接戰時軍力部署與調度的依據。因此,災難和戰爭的特性是不一樣的,這一點使得救災更需要整體規劃與細緻的討論,重新檢視目前的救難論述,才有可能建立完善的救災機制,用以應付未來可能不斷來到的天然災難。

第二, 災民難民化的現象:救災視同作戰的論述下,災民變成「難民」。我們定義災民的方式並非完全正確,事實上災民並非完全是被動的,以被動接受救援者與否(例如搭直升機下山還是自己走出去)來定義是不是災民,並不符合社會正義原則,同時更是對災民心靈的二度傷害。此外災民也有基本人權,我們應該尊重、保障他們的人權。值得注意的是,家人的陪伴對於心靈重建是非常重要的,但以這次水災為例,許多災民因無法選擇緊急安置地點而被迫與家人分離,,由於對安置地點的規劃並沒有一個準則,雖然整個台灣人民有錢出錢,有力出力,但許多災民仍像居住在一個難民營一樣,加上救災物資出現分配不均的現象,這些都使得災民們喪失了基本人權,對他們造成二度傷害。

為了解決上述的問題,可以應用人類學新發展出快速民族誌的調查方法訓練相關人員,在救災與重建的期間,到災區進行調查,委請當地人協助提供資料,研究人員在進行分析後可提供救災與後續工作的參考。


(2)中長期安置與療慰

再來是心靈重建的部分,從九二一來看,台灣在這方面的發展是很有限的,醫學人類學中有一個現象叫作meaning response,依據Daniel Moerman的定義,meaning response是指「the psychological and physiological effects of meaning in the treatment of illness」,而這種對來刺激的反應可對人造成正面 (placebo effect)或是負面(nocebo effect)的影響,而文化情境決定了反應結果。例如當有人肌肉痠痛到衛生所要求打針,事實上醫生給他打的是維他命,而不是病人所要求的藥物,但是病人仍會覺得痠痛的狀況有所改善,這就表示病人對於穿著白袍的醫生所說的話與所進行的醫療行為有meaning response,正面的meaning response會引發腦部分泌兩種化學物質 (dopamine和endorphins),達到使人心情放鬆、降低呼吸速度與血壓等效果。另外有些研究發現,若把病人安置在可以看見山、海的病房或是只能看見醫院中庭的病房,前者手術後癒合成果會比後者好,有家屬陪伴者也比沒有的好。

綜合以上現象,我覺得在災區在遷村到重建上,可以應用特定的meaning response幫助居民心靈重建,傳統領域具有place identity,可以幫助居民結合新、舊情境,也可以請心理醫生與他們談,或是使用在文化上具有意義的物品、祭祀…等,例如阿里山現在需要豬(作為儀式之用),豬就是一種meaning response,能使人們透過聚集來重建心靈。最後我要提醒,未來人類學界在研究上,應該找出具有生物文化 (bioculture)特質的方式幫助災民進行心靈重建。

引言人:容邵武(暨南大學人類學研究所)

十年前發生九二一地震時,我們對災難還沒有太多了解,但十年過了,我想分享一些經驗。這次水災我們可以看見許多重複的畫面,例如:災民說「這是我們百年來沒有碰到過的災難」,之前南投水災時,我也聽見有人如此說。其實災難一直都在我們身邊,我們卻好像沒看到它。

災難人類學有一個關鍵問題,就是關注過程,災難到底是什麼?要如何定義它?因為我們的作為或不作為,可能在數年後發生了一個災難。例如有人說越域引水造成八八水災。對於災難的定義是什麼?災難何時算是結束?重建結束是災難的結束?以九二一為例,對於災民而言,災難是還沒結束的,因此,對災難的定義十分重要。為何九二一災民不認定其結束?正是因為重建條例訂得很快,在沒有check and balance之下,災民以為可以很快把舊房子打掉重建,於是跳進政府的貸款措施,然而這幾年經濟不景氣,災民就面臨負擔兩個貸款的問題。粗糙立法留下對經濟弱勢者更多的問題。重建的不當措施造成的後果,至今還是可以在災區看到,這樣的反省是我今天想關心的。

尊重災民主體性,是我看見九二一留下來珍貴之處。大災難因為一些破壞和地方投入,反而創造一些契機,讓災民和社會可以面對他們的社區為何遭此命運等問題重新思考,在這過程中,社區主體性在外界強大資源牽著走的過程中慢慢累積、興起。短暫福利措施很快結束,社區培力才是災難作為契機留下的資產。因此災難不完全是破壞,更可以重新集結許多力量,以當地的主體性重建當地的社會結構。

最近九二一將屆滿十年,地方上的人如何呈現、再現其記憶?是另一個值得關注並會有所啟發的事情。

引言人:陳淑惠(台大心理系)

我今天要分享的是心理重建而非心靈重建,心理重建之後才是心靈重建,因為心靈重建是更高層次,是在族群層面上的。我訂的題目是從創傷後社會心理(psychosocial)的變化來討論,自然災害造成大量人力、財產的損傷,破壞公共設施運作,很難與個別創傷比較,心靈損傷集體加起來是比個體更大的。環亞太地區災難頻繁,近10年占全球38%,但我們的學術記錄並不完整,甚至匱乏,應該改善。

災難和創傷略有不同,受災的人不一定受創,因此我們在協助的過程中,不能以為所有的受災者都一定有心靈創傷,有一些其實是人自然就會出現的狀況,因為創傷在初期時,環境和個人心境變動都很大,在此階段若個人沒有嚴重的傷害,他會產生自然恢復的歷程。真正的心理創傷是指在緊急階段後,例如生活和生計狀態都能獲得滿足之後,還無法恢復的情況。

災後重建常會有許多心理問題要處理,自助的同時也需要他助,但是多少要自助、多少要他助,而他助要用怎樣的方式,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。此時應該要去問,這個人哪些東西不變?那些變了?變好還是變壞?此時,個別性的差異相當高。在大型災難中,個體與群體之間都有很多變化,例如我們常見到一種「災難烏托邦」的現象,災難後出現群體的善意的現象。隨著時間久了,有可能產生週年紀念效應。從個體來看有些人會產生災難後遺症,我認為不是只有PTSD需要注意,另外還有憂鬱、壓力、焦慮、沮喪等等,個體的反應還包含心理疾病的很多面向,這些都需要被協助,我們應有專業組織訓練相關人員。一旦個體出現PTSD這種慢性長期的現象,就需要很多社會成本的投入,我們只能試著去做專業知識告訴我們能做的事。以美國為例,創傷與PTSD的比例相當高,到最後人的心靈會空洞化,有些人甚至無法回憶。

以下我用九二一的研究資料為例,我提供的data是同一群人PTSD的狀況,看一般居民在自己的家鄉繼續生活,他們的人際、社會關係數年來怎麼改變。他們在追蹤的第一年(也就是災後第二年),還有些微症狀,之後有人恢復到自然平穩的狀態,結果顯示他們認為自己生活環境、收入漸漸好轉,家人關係都差不多,鄰居關係在災後較緊密而後漸下降至災前的情況,健康程度下降,心理狀態先是小幅下降,然後又回升至平穩。隨著時間流轉,有些問題是回歸平穩的。我發現台灣人有些本土的coping disaster的型態,災民尋找方式來排解情緒。

如果創傷經驗是作為人類本質不可避免的一部份,我們有沒有可能從受苦的人身上學到經驗?我們又能做什麼?

創傷有兩種:恐懼誘發性高的創傷,以及社會背叛性高的創傷,此二者非互斥。第一種在臨床有許多療法,是可以被處理的,但第二種就有難度,需要長期治療。我的建議是,在不同階段要想不同的事情,現階段都在做心理急救,我覺得應該做下一步的思考,可以透過認知等來治療。既然如此,我們必須要問的是專業人士夠不夠?這次的災害有些涉及原住民族,有其文化特性,一般的療癒方法是否真能消除災後創傷?台灣心理學界的能力還不足,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。 專業志工能給當時的或後續的災難很大的幫助,我們需要大量系統性的研究, 學術界應該被鼓勵做長期跨時間點的研究,例如在創傷研究上我們需要了解心理脆弱度( psychological vulnerability,如災難之前的狀況、暴露效果等)、社會脆弱度(低收、弱勢民族等),還有 主、客觀的Sense of controllability。

再來我提供國外經驗的建議,大型災難需要立即與中期介入,考慮個人或社區資源損傷、個人失去疆域的安全感如何恢復等。介入有五原則:促進安全感、平靜、自我與集體效能感、連繫感、灌輸希望。另外PTSD不只代表後創傷治療(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)的縮寫,也可以是創傷後自我、心靈、社會成長(Post Traumatic Self/Spirit/Society Development)。當個體在陪伴、安全感、信任、尊重和親密感等層面上,都能被照顧到,復原是大有希望的,只是這些都需要時間。

現場討論

張珣(中研院民族所): : Meaning response放在復健人類學適當嗎?據我所知那是短暫且治標不治本的,用這種好嗎?有沒有別的發展?

日宏煜: : Meaning response會對illness產生一些效應,臨床上有人應用來治療患有chronic pain和mental illness的人,我無法確定它是否真的會對患有災後症候群的人產生一些效應,而且台灣這方面研究很少,但以我的理解它應該是值得參考可以去試的模式,我們若能導入文化來進行治療,或許會有幫助。

蔡政良(清華人類所): : 我知道有一群東華的學生主動到嘉蘭災區,災區需要長期的影音記錄,握有資源的單位是否來得及去投入災區進行記錄工作?這對將來學術研究是很重要的資料。

林益仁: : 陳淑惠的說法我聽到很感動。我有個布農族的例子來回應,布農族對玉山的名稱意義為「災難避難所」,傳統神話中,有次諭示了一個災難,所有人都跑到那座山上,有很多動物來幫忙人。我們在問,傳統生態知識調查有沒有用?它不像自然科學,但它可以在這種大的事件下提供人穩定的力量來源,集體性的內在力量。傳統生態知識的功能可以是在記憶感、內在創傷療癒的層次。當我們想該怎樣幫忙時,族群內部有自己的力量,讓他們產生出來。

某位與會人士: : 不曉得老師知不知道最近幾個被安置的族人受災戶,被遷到軍營後的不合理狀況?基於老師們講災民創傷的可能性,學界在政府政策上能否有更有力的投入?回到部落經驗,前面幾個提到重建條例,即便有原基法,還有個太上皇條例,重建法就跟前面幾位所講的一樣,複製了不平等的原住民階級的條例。再來分享我幫助反迫遷的三個部落經驗,不管是天災還是人為,我們都失去家園,那我們該如何建立起自己的主體?原民不是如此脆弱,一定要靠外界資源,我們自己也有復原和重建的能力。

丘延亮(中研院民族所): : 剛剛講到把災民變成難民,把難民變成生病的人,這都是現在正在發生的事。政策把他們救到直升機上,也不告訴他們要到什麼地方去,產生恐懼。所有的訊息混亂了二十幾天,家人分散,牧師也沒有被通知,不曉得人跑哪去,安置的效果就是災難化、加害化這些人。今天我們看到這群人要主體,我們離他們太遠,培力應該要兩方面才能產生,災區的人被剝奪自己的培力、信心與可能性,假如我們自己不是行動的主體,要怎麼跟一個行動的主體溝通?怎麼能聽到他們的聲音?恐怕我們對於自己介入的信心,個人同理上的體認有落差,這個過程不單是認識的過程,認識也不是單方面的。災民要的不是我們的知識,而是如何行動。

李重志(政大民族所): : 有沒有辦法成立一個心理療癒的工作坊帶到災區?

陳淑惠: : 台灣臨床心理學與災後心理學會已經有在高雄辦過訓練,有許多志工在高雄,今年九二二和九二三也請了國外做緊急心理急救專家,在台北有工作坊,現場有中文翻譯。各種災難和階段都有正負面,如果正面相結合就能更好 必須互相了解彼此在做什麼,加以檢視、整理,才會有下一個計畫產生。用個別心理治療的觀點來看,如何尊重個體,個體就能產生自己的力量恢復,但也不要因為有力量就阻絕了外界援助。